歙縣農商銀行金融服務價格目錄公示(2015年)(表一) |
?? (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 |
序號 |
收費項目 |
服務內容 |
收費標準 |
定價形式 |
備注 |
收費依據 |
1 |
個人跨行柜臺轉賬匯款手續費 |
通過柜臺將個人客戶的資金從本行賬戶(不含信用卡)轉移到其他銀行(含同城和異地)的賬戶 |
每筆0.2萬元以下(含0.2萬元),收費2元;0.2萬—0.5萬元(含0.5萬元),收費5元;0.5萬-1萬元(含1萬元),收費10元;1萬—5萬元(含5萬元),收費15元;5萬元以上,按匯款金額0.03%標準收費,最高收費50元 |
政府指導價 |
轉賬范圍包括向其他銀行的本人、其他個人或單位的賬戶進行資金轉移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發改會價格[2014]268號《關于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 |
2 |
對公跨行柜臺轉賬匯款手續費 |
通過柜臺將對公客戶的資金從本行賬戶轉移到其他銀行(含同城和異地)的賬戶 |
每筆1萬元以下(含1萬元),收費5元;1萬—10萬元(含10萬元),收費10元;10萬—50萬元(含50萬元),收費15元;50萬—100萬元(含100萬元),收費20元;100萬元以上,按匯款金額0.002%標準收費,最高收費200元 |
政府指導價 |
轉賬范圍包括向其他銀行的本單位、其他單位或個人的賬戶進行資金轉移 |
3 |
個人現金匯款手續費 |
將個人客戶現金匯入異地本行賬戶或匯入其他銀行(含同城和異地)的賬戶 |
每筆按匯款金額的0.5%標準收費,最高收費50元 |
政府指導價 |
|
4 |
個人異地本行柜臺取現手續費 |
通過異地本行柜臺為本行個人客戶辦理取現業務(不含信用卡) |
每筆按取現金額的0.5%標準收費,最高收費50元 |
政府指導價 |
|
5 |
支票手續費 |
為個人或對公客戶辦理支票業務 |
每筆1元 |
政府指導價 |
|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價格[2014]268號《關于印發商業銀行服務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目錄的通知》 |
6 |
支票掛失費 |
為個人或對公客戶辦理支票掛失 |
按票面金額0.1%(不足5元收取5元)? |
政府定價 |
|
7 |
支票工本費 |
出售給個人或對公客戶的支票憑證 |
每份0.4元? |
政府定價 |
|
8 |
本票手續費 |
為個人或對公客戶辦理本票業務 |
每筆1元 |
政府指導價 |
|
9 |
本票掛失費 |
為個人或對公客戶辦理本票掛失 |
按票面金額0.1%(不足5元收取5元)? |
政府定價 |
|
10 |
本票工本費 |
出售給個人或對公客戶的本票憑證 |
每份0.48元 |
政府定價 |
|
11 |
銀行匯票手續費 |
為個人或對公客戶辦理銀行匯票業務 |
每筆1元 |
政府指導價 |
|
12 |
銀行匯票掛失費 |
為個人或對公客戶辦理銀行匯票掛失 |
按票面金額0.1%(不足5元收取5元) |
政府定價 |
|
13 |
銀行匯票工本費 |
出售給個人或對公客戶的銀行匯票憑證 |
每份0.48元 |
政府定價 |
|
注:1.商業銀行辦理個人跨行柜臺轉賬匯款、對公跨行柜臺轉賬匯款和個人現金匯款業務,匯款金額應不遲于2個工作日內到賬(商業銀行因不可控制的外部原因或存在技術條件制約導致資金不能到賬或延遲到賬、客戶與商業銀行有特別約定等情況除外)。若銀行客戶要求實時到賬,收費標準在此基礎上上浮不超過20%,但每筆最高收費標準不變。2.免收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本行簽約開立的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含退休)賬戶,每月前2筆且每筆不超過2500元(含)的本行異地(含本行柜臺和ATM)取現手續費。3、財政金庫、救災、撫恤金等匯兌業務免收費用。 |
|
|
|
|
|
公示日期:2015年2月4日 |